三年来榆林累计拆改燃煤锅炉84台 淘汰黄标车11742辆
2017年12月27日,省级复查组对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通过复查。专家组认为,我市在环保模范城市及环境保护工作中,以“创模”为载体,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树立了绿色发展理念,夯实了主体责任,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提升城市绿色发展理念
2014年,我市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三年多来,全市上下倍加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扩大和提升“省模”成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努力使榆林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我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会发展全过程,强化环保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新机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研究起草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当年8月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出台,作为全市“十三五”生态环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委、市政府研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任执行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任副主任,相关市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榆林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夯实了环保职责,厘清事权界限。同时,坚持统筹谋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编制出台全市《“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设计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全面推进“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提升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地位
“我市在重大项目引进等方面实行了环保一票否决制,也建立健全了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强化环保规划的引导作用。”市创建办宣教科科长武益说。
近年来,我市加大对污染减排、环保责任制、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环保考核检查力度,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主体地位。实行环境优先的考核机制,将环保考核指标纳入榆林市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环保考核结果纳入政绩考评;逐年提高环保考核在整个干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推动榆林沿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大步迈进。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是榆林美的真实写照,良好的空气质量让榆林人倍感自豪。近年来,我市着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年来,我市从四方面开展工作,打造宜居美丽榆林城。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制定《榆林市“治污降尘·保卫蓝天”工作方案》和《榆林市中心城区禁烧烟煤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尾气治理等系列污染整治行动,累计拆改燃煤锅炉84台,启动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6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1742辆,完成2016年全年任务的136。
狠抓水污染防治,编制《无定河流域水污染源调查报告》,制定《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溪河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榆溪河污染综合整治,完成12个县级饮用水源地调整报批及保护工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狠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油气开采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三统一”处置模式试点,新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3个,安全转移危险废物7.4万吨,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152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0。
狠抓生态绿化防治。据统计,2016年实现了榆林绕城快速干道108公里全线绿化全覆盖。榆阳区实施了金鸡滩循环产业园二期、榆林沙漠国家森林公园、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基地等重点绿化项目,栽植各类苗木35万株;神木市完成城区迎宾大道景观绿化244亩,完成“两山”森林公园九曲黄河园景观绿化300亩;定边县马莲滩沙漠公园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元,景观绿化800亩,栽植乔灌木28万多株;靖边县自筹资金1188万元,实施城区五台森林公园“一路一品”景观绿化工程,栽植各类常绿树种和花灌木22万株。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居民幸福宜居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城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管理,新建横山区殿市镇、靖边县东坑镇2个污水处理厂,完成米脂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启动建设靖边县杨桥畔镇、神木市大柳塔镇2个污水处理厂。
同时,榆林市中心城区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自投运以来,沼气采用发电进行处理,渗滤液购买了渗滤液处理车进行处理,2015年、2016年无害化处理率达93。全市的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安全处置率100。2016年以来,新铺设高中压供气管网23公里,发展天然气居民用户16849户、锅炉381台,城区天然气管道覆盖率不断提高,天然气使用率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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