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施行 清洁电供暖再受瞩目
史上严新《环保法》
新《环保法》着重解决因长期粗放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经济社会可持续面临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其主要更新了环境保护理念,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加强了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加大了对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规定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渠道。

针对新《环保法》的实施,以供热企业为代表的一些企业人士表示,今年起实施的这部新法,将对国内供热行业构成一种资源环境底线上的“新常态”。未来即使非经营不善的供热企业,也会因环保不达标而被淘汰出局。
据悉,新《环保法》实施近5个月以来,对于个别企业的超标排放行为,环保部门已按新《环保法》要求对其超标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已经有多家供热公司因设备老旧、环保设施未达新的国家标准导致污染物排放未达标,而收到罚单。
清洁电供暖从源头避免污染
自2012年,雾霾在我国各地肆虐以来,我们一直在找寻治理雾霾、净化环境的方法。新《环保法》从法律角度保证了净化环境的执行力,同时作为清洁能源供暖的代表,低碳环保的电供暖备受瞩目。国内一些暖通专家认为,处罚并非新《环保法》的终目的,以此促进供热的低碳化、清洁化发展才是要达成的目标。因此,以电替代燃煤采暖,从源头上避免污染,更符合发展方向,毕竟多一个区域使用电供暖,就能少一个燃煤锅炉,碳排放就会更少。
以供暖重镇哈尔滨为例,哈市现有供热面积1.2亿平方米,400多家供热企业每年消耗燃煤400多万吨,折合人民币20亿元。哈市供暖方式主要由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分散小型锅炉组成,其中,分散热源锅炉达2430处、3491台。每年一到供暖期,环保部门监测到典型特征的煤烟型污染尤其严重,煤烟污染占80以上,大超标倍数3.87倍。如能逐步推广以电供暖为代表的清洁供暖方式,将极大改善哈市的空气环境质量。

从环境效益来说,电采暖技术是直接将电能转化为热能,没有任何形式的污染,不消耗氧气,不产生二氧化碳、硫化物、VOC等对人体有害的排放,不占用土地、不需要用水、不产生烟尘和粉尘,没有噪音,无废气、废水、废物排放,符合现代化城市环保的需要。
作为环保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建议在城市供热方面引入新的清洁能源供暖产品及供暖公司,搭建平台让更多新兴能源企业参与到采暖污染的治理中来,为城市环境建设增添更多的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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